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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园网计算机用户行为规范
  • 2012年10月05日 10:55  来源:王永生 点击:[]

  • 一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或传送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信息;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

    二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;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,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。

    三、不在网络上传送具有威胁性、不友好、有损他人或地区声誉的信息。

    四、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的、不健康的、或色情的信息。

    五、不擅自转让用户帐号,将口令随意告诉他人;不借用他人帐户使用网络资源。

    六、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,盗用他人IP地址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,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,滥用网络资源。

    七、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;禁止破坏数据、破坏网络资源,或其它恶作剧行为。

    八、不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。

    九、自觉按时交纳通信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。

    十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人和事。

    所有用户都应自觉执行校园网的行为规范与准则。凡违反校园网规范、规定者,将追究其相应责任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。

    内蒙古工业大学 网络中心

    2011年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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