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
内工大 信息化字〔2017〕 3号
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(修订)
为规范校园网络和信息化机房管理,提高机房安全保障水平,保证设备和数据安全,作如下规定:
一、机房各种设备由工作人员专人专管,相关工作人员对所管设备负全部责任,未经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主管人员同意,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使用、移动和调换设备。
二、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,严格按技术规程操作,认真维护、保养设备,确保设备不受损坏。对网络、服务器等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检修,并登记、报告。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,按责任事故处理。
三、外来人员出入机房必须登记。对于访客进出机房,相关工作人员应负责安全管理工作。工作人员应主动核实,拒绝不明身份人员进出机房。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。
四、校园网络和信息化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,工作人员要掌握消防技能。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,如有问题及时与后勤、保卫部门联系解决。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机房管理制度,严禁带入易燃、易爆物品,严禁在机房和办公场所内吸烟,严禁堆放与机房设备无关的杂物。发现火灾情况应立即报告火警、学校武保处和单位主管,迅速切断电源,启用灭火设备扑救。
五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进入、离开机房时要检查动力环境和设施设备情况。值班期间密切监视校园网络情况,防止黑客袭击,做好数据备份,不得无故脱离岗位,值班结束要对所有设备电源进行细致检查,切断应关闭的电源,离开时察看灯、门、窗、锁是否关闭好。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机房巡检工作。
六、出现机房盗窃、破门、火警、水浸、报警等严重事件时,机房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,协助处理相关事件。